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年)》(杭政办函〔〕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年度富阳区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且在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需在富阳区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富阳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富阳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三、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富阳区人生一件事-大学生创业一件事-无偿资助项目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2.审核。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后共同签署审核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
3.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根据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可行性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分。对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五个等级进行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4.公示。对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6.拨付。由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后将资助资金拨付给获奖企业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另附字内公司简介)。
2.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3.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4.项目计划书。
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年9月25日(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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