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体发[]54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
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1.北京路中学校区(12个班)及南校区(泰安路中学,10个班):兖州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山东路以南、海曲路以北区域(含滕家村、湖西头的居民子女);临沂路以东、中铁十四局生活区和市商务局生活区东界以西、海曲路以南、迎宾路以北东港所辖区域;沙墩河以东、临沂路以西、海曲路以南、迎宾路以北区域(该区域学生可在泰安路中学和日照第三实验中学两个学校中自主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
(注:图片内红框所围区域,其中淡蓝色阴影所围区域内既可以选择北京路中学南校区(泰安路中学),也可以选择日照市第三实验中学)2.日照钢铁中学校区(6个班):临沂路以东、烟台路以西、学苑路以南、山东路以北区域及临沂路西东港所辖湖西头所属区域。
(注:图片内红框所围区域及临沂路西东港所辖湖西头所属区域)
02
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03
招生类别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日照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
(2)无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04
网上报名
家长下载“爱山东·日照通APP”进行手机实名注册认证,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填报的信息,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阅“东港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说明”)。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家长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北京路中学本部五楼微机室(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区教体局在东港区第五小学(五莲路与临沂路交汇处西行米路南)院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5.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招生工作专班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所有学生。
6.学校结合北京路中学校区及南校区报名人数和招生班数,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学校分别安置本区域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
05
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区教体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家长上传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前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4.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备注:其他事宜,见“区报名工作说明”。
06
特殊情况说明
1.具有我校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一个志愿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无房产信息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下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需上传户籍信息、拆迁协议、村委证明;(2)拆迁后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已经入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东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未发生迁移;(2)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为依据,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结婚证;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7.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8.年,继续采集记录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地址信息,与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条件依据。
9.《年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07
入学安排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审核通过,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
(2)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全部安置时,按照“户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具体批次为:
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均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的;
②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不一致,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③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2.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3.入学安排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
08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8月2日-8日(学校协助报名:8月7日)网上初审:8月9日-15日现场审核:8月20日前(以手机接收的平台信息或学校电话通知安排为准,请及时查看手机信息)公示新生名单:8月25日前阳光分班:8月29日前09
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监护人是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直接责任人。因监护人原因导致适龄儿童错过报名时间或因提报虚假报名信息导致学位申请无效、学籍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接受与适龄儿童无关的团体和人员代为办理学位申请事宜。
通过学校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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